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第五届委员会学组成员守则(试行)
; 为规范学组成员的工作和参与学会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学组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学组成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学术上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医学会相关规定,结合影像技术分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一、学组成员要加强学习和自我教育,充分把握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努力提高个人的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并带动所在省份、地区的学术发展。
二、学组成员是专业队伍中的中坚力量,要积极参与全国和地方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引导全国和地方学术研究或活动的导向,努力成为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的带头人。
三、影像技术专业全国学术年会是学会一年一次的重要学术大会,作为学组成员应带头积极参加并积极投稿,其任期一届中的参会率和投稿数由学会工作秘书记录统计,作为本人任期内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由中青委和学组组织的研讨会是委员和学组成员的一次重要会议,学组成员必须参加每年一度的专题研讨会,如由于工作等原因不能参会,需书面或Email向学组组长请假并通报工作秘书。
五、学组成员应自觉执行学组会议的各项决定或决议,完成由学组安排或委托的任务,并在全国学术年会召开期间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本学会已建立的学术声誉。
六、中华放射学杂志是我们学会与放射学会共同拥有的杂志。学组成员应关心杂志的发展和动向,积极撰稿和投稿是学组成员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
第五届委员会常委会
2009年3月13日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