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第五届委员会青年委员守则(试行)
发布时间:20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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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青年委员的活动和参与学会工作的积极性,增强青年委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青年委员的作用,提高青年委员的学术造诣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中华医学会有关规定,结合影像技术分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一、青年委员要加强自身教育,不断学习专业科学技术,紧跟学科发展前沿,努力提高个人的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
二、青年委员应积极参与全国或地方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树立青年委员的良好形象,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用的专业人才。
三、青年委员要积极配合当地的委员,联系本地区影像技术人员,传达学会工作的精神、反映基层影像工作者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四、由青年委员会和各学组组织的研讨会是委员和学组成员的一次重要会议,青年委员必须参加每年一度的专题研讨会,如由于工作等原因不能参会,需书面或Email向主委请假并通报工作秘书。
五、影像技术专业全国学术年会是学会一年一次的重要学术大会,作为青年委员应带头积极参加并积极投稿,其任期一届中的参会率和投稿数由学会工作秘书记录统计,作为本人任期内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青年委员应自觉执行青年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定或决议,完成安排或委托的工作,并在全国学术年会召开期间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共同维护本学会已建立的学术声誉。
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
第五届委员会常委会
2009年3月13日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