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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2009年度遴选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09-03-12 浏览次数:7913次 作者: 来源:
2009年我部国家科技奖限额推荐指标是15个。为了做好项目遴选和推荐工作,拟定以下工作原则和程序:
(一)工作原则
1. 为了保证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科学严谨、规范有序,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有关要求,制订明确的工作程序与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2. 项目遴选按照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要求,选择具有良好社会影响、有诚信、具有较高科技水平,满足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对我国卫生科技进步和卫生事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优秀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科技奖。
3.拓展项目征集范围,将征集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成果征集工作应充分依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科研管理力量,对项目诚信严格把关,履行公示程序,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4. 推荐工作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紧密依靠专家,独立评议、择优推荐。
(二)工作程序
1. 项目征集
2008年第四季度以卫生部办公厅发函形式在全国范围开展成果征集。征集范围包括各省区市卫生厅局、部直属机构和经国家科技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科技奖的社会团体征集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项目。
2. 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1)由我司组织成立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成员若干名,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会可根据评审工作需要组成相关专业学组,负责对申报推荐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
(2)建立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遴选原则:1)选择最近几年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的专家;2)选择各学科知名、社会认可度高的专家,专业领域应覆盖到二级学科;3)选择具有科研管理工作经验的专家。
3. 项目评议
(1)评审项目包括申报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评审标准要求进行评审。
(2)评审方式分形式审查和会议审查。
形式审查
主要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如:曾获奖证明、单位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审查,如:《项目申报书》的填写,所提供材料的诚信审查。
专家会议评审
主要内容包括:1)、各申报项目负责人答辩,与会专家独立评议、打分;2)、依据专家评分或投票确定建议推荐国家科技奖项目;3)、形成国家科技奖推荐项目评议意见。
4. 推荐项目报送
(1)经过专家评议确定的推荐项目,由我司审核同意后通知申报单位,并提供网上申报系统登陆信息。
(2)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科技奖工作的要求,组织项目候选单位、候选人准备相关材料。
(3)被推荐项目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推荐项目的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