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根据民政部下发文件精神,中华医学会所属的各专科学(协)会统一改为专科分会,故“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协会”改名为“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分会”。
学会的办会宗旨是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发展医学科技事业的方针和政策。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科技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我国人民的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的业务包括:开展医学科技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医学、科普等各类期刊及音像制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